2017-01-13 孙帅 诸城市人民检察院
老话说的好,过了腊八就是年。年关将近,亲朋聚会也逐渐多了起来。诸城市某公司的张某约了几个朋友吃饭,席间张某在朋友的劝说下喝了两杯白酒。张某觉得这点酒没事,自己状态还行,而且运气不可能那么背,不会遇到交警,便驾车回了诸城石桥子老家。恰巧民警查酒驾,张某被查获。经鉴定,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8mg/100ml。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马上过年了,亲朋好友相聚,免不了多喝几杯。小编要提醒大家,美酒虽好,但不能贪杯哦!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原则,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高高兴兴聚会,安安全全回家!
检察官提醒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家伙死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