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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茂泽丨《老子》的辩证观

时间:2024-07-24 20:48:59 伤感句子
张茂泽丨《老子》的辩证观(图1)

《老子》一书包含了丰富的辩证观材料,这是大家公认的事实。我将这些方面的思想内容称之为辩证观。本文即对其内容、特征和意义进行分析。

一 《老子》对辩证运动本体的直观

辩证法是对本体运动规律的逻辑揭示。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本来属于形而上学,是本体运动的内在逻辑。这种逻辑表现出来,可以成为世界运动变化的规律。所以,辩证法首先是针对本体而言的。《老子》“道”的特征,如果要在本体和现象之间选择,那么可以断定,主要是本体特征。

《老子》二十五章这样描述“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可见,道有以下特性。

第一,先天性或潜在性。就“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的命题而言,如果是就生成说,则表明道有先天性;如果是就隐显说,则道有潜在未显性。

第二,实在性。就道“独立”“周行”说,道“独立”不倚,而最“独立”者非实在性莫属。

第三,普遍性。“周”,遍也,普遍的意思。说明道还有普遍性。在另一处,《老子》七十三章用“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来形象比喻道的普遍有效性。

第四,永恒性。就道“不改”“不殆”说。“不改”,不变化,“不殆”,不止息。不变化,不止息,非永恒性莫属。

第五,运动性。“行”,运动。“不殆”,间接说明运动不息。说明道有运动性。辩证法就是对运动规律的总结。

第六,《老子》的道还有价值性。换言之,道还是价值本体,以此而支撑了《老子》的整个价值哲学思想体系。它揭示出道的辩证统一的本质特征是和、正、善、公、平、利等。世界万物辩证统一的状态是“和”。这种“和”的状态在本原处就有表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清静自正,是道的基本特性。它又认为“容乃公”,天道就像张弓一样,“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损有余而补不足。”这又表明,道有公平的特性。道是“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既然如此,如果“道”无善性,将是不可能的。由此可以推知,《老子》所谓“道”是善,而非无善无恶,更非恶。“天之道,利而不害”,说明道的本质功用只是利,而非害。

道作为本体,有运动性,有价值性。这一点,和古希腊哲学所谓存在本体显著不同。巴门尼德所谓存在,是一,无矛盾,静止,不运动。他们理解本体就是静止不动的抽象物,并无价值色彩。而运动的现实世界与本体正好相反。《老子》则将“道”理解为普遍、永恒而又运动的实在,体现出在源头上中西哲学就有同有不同。

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虽然也运动,但那只是理念的抽象运动,展开的只是抽象的逻辑环节。不像《老子》的道是“实有物焉”的东西在运动,并形成前后相续的历史过程。这表明《老子》的道本体不只是单纯的逻辑抽象,而且还是实际存在的某混成之“物”。而“道”的运动就不仅是逻辑的运动环节,而且是实实在在的、体现在时间中的运动历程,即事物的运动过程、人生的运动历程、社会历史的运动过程等。

过去有些学人由此得出结论:《老子》的道不是最抽象的东西,逻辑地位没有西方哲学所谓本体地位高。或者说,《老子》哲学抽象性不足。这实际上是站在西方哲学立场,以西方哲学的本体为标准,衡量、评判《老子》的“道”论,潜藏着西方哲学中心论的价值观。

现在我们完全可以比较中性地看这个问题。与其说《老子》的“道”抽象性不足,还不如说它既抽象,又具体,是抽象性和具体性的统一,也表现为永恒性和运动性的统一。这种统一正是古人强调的体用不二、形上形下不离的辩证思维的集中表现;如果这是真的,则它反而可以说是以《老子》为代表的中国哲学的优点。

黑格尔辩证法作为绝对精神运动的历程,也是抽象和具体的统一。但在他那里,这种统一必须经历无数“正→反→合”的过程。完成了这一过程,才达到抽象和具体的统一。可以断言,在没有走完这一历程时,抽象和具体就不统一。换言之,即使在黑格尔那里,抽象和具体的统一都不能说是本体的本然状态。况且,黑格尔的辩证法恰恰是针对此前西方哲学抽象的本体论而立论,目的之一,正在于克服体用割裂的弊端。黑格尔的努力,正好也从反面说明西方哲学体用割裂根深蒂固,难以克服。即使聪明如黑格尔都没有完全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泥沼中拔出双腿来。真正克服这一毛病,要到马克思的时候。但以《老子》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从一开始就将本体锁定为体用不同而不离、不一而又不异的结构关系。而探讨体和用的辩证关系,形成体用辩证法,正是中国辩证法中最有特色的思想内容,甚至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对世界哲学的不朽贡献,有普世价值。

在《老子》那里,道是抽象性和具体性的统一,还表现在“道”的世界地位上。根据《老子》界定,道是世界的本体,又是世界的根源。本体地位和根源地位一身二任。从本原角度呈现了道体用不离的性质。同时,虽然道既是本体,又是根源,但两者相较,本体第一,根源第二。何以为证?《老子》一书直接讲生成根源虽然有几处,但更多的内容是展示“道”的实在性、普遍性和永恒性。而且其中有一处明确说“可以为天地母”。金岳霖曾说过,“可以”是逻辑上的说法,即可以如此而不矛盾;但事实上未必如此,如“金山”之类。以此理解这句话,“可以为天地母”,即逻辑上可以充当世界的根源,但不直接等于事实的根源。这就从侧面证实了《老子》书中“道”的本体地位比根源地位更加突显。也只有《老子》有本体地位的“道”,才能深远影响中国思想几千年。

二 《老子》一书里的辩证范畴

《老子》提到了哪些辩证范畴?就其思想核心而言,主要范畴是自然、自化、自正。照黑格尔看,绝对精神自身要经过外化而后复归的正、反、合三阶段。《老子》只是浑融地描述道体运动三个阶段的合一过程,它称之为“自然”“自化”“自正”。或可以这样理解,自然是从“道”自身角度描述这一辩证运动过程,自化是从外化角度描述这一辩证运动过程,而自正则是从复归角度描述这一辩证运动过程。

与此相关的是,自然世界里无为与无不为的统一。“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为”,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活动及其后果。“无为”,无意识、无目的、无行为,可以看成是从负的角度描述“自然”的本然状态。“无不为”,乃从负的角度描述自化、自正的现实世界。

关于从属于“三自”范畴的其他辩证概念,《老子》提供了不少,说明《老子》的作者对自然或道的观察深入而颇有心得。或可这样划分这些辩证概念。

1.自然概念

这又可以划分为几类。

第一,有无。除了“有无相生”说外,还有“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无”深远,抽象,可谓后来哲学家所谓“体”,而物浅近,具体,有如后来哲学家们所谓“用”;“反”,指体用两者性质、功用相反。有无是我国早期的抽象和具体、体和用的观念形态。

在《老子》看来,两者之间的关系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相生和相成,如“有无相生,难易相成”,指有和无两者互相生成,有相辅相成的意思;二是相反和相对,指性质和功能作用相反。结合《老子》全文看,其实是指人们以经验眼光观察,两者似乎相反。如“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德和下德,也是层次性的辩证关系。虽然都属于德,但两者在某些方面是相互反对的。三是相连或相和。“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反映了贵贱、高下之间基础与上层的统一关系。在天与人、自然与社会、无为与有为等之间,实际上也是这种关系。

第二,长短、高下、前后、始终、古今、生死。这反映了自然界万事万物之间的辩证关系,包括时间上“相随”和空间上“相倾”的辩证观念。相随是时间上前后的统一,相倾是空间上上下、内外、左右等的统一,合而言之都是辩证统一。

第三,同异。《老子》发现了两种情况:阴阳、刚柔、雄雌、母子,是自然和社会中成对的性质相反的事物的辩证关系;音声,虽然是一对,但未必相反的类别观念;名实,也是一对,但属于表达世界中的辩证关系观念。如同出、同谓而异名,即外延、内涵相同而名称不同,即名同而实不同。同异之间的关系,可以用《老子》描述音声关系的“相和”来概括,即在性质、结构和功能上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同异属于类别观念;而类别观念是逻辑推理的认识基础。在逻辑学不发达的情况下,辩证观念具有朴素性。《老子》在描述音声关系和时间、空间关系时,并没有截然分开。这说明,《老子》并没有像西方哲学家那样将性质和时空对立起来思考。或者说,《老子》所言的性质、功能等,都是具体事物的性质功能;这些性质功能是否能够离开具体事物而独立,在《老子》看来并不成为问题。它的辩证思维是朴素的但也是深入骨髓的:从逻辑起点——问题上,已经是辩证的了。

第四,损益。道和非常道、名和非常名、玄与又玄;常与非常;无与常无、有与常有;一与众等等。一方表现出“损”的特征,另一方表现出“益”的特征。损和益的意思,既可以是事物或人修养不同层次的递进或倒退,也可以是事物或人修养的增长或衰减。而“玄之又玄”体现出道的层次递进的关系;“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则表现了《老子》对人修养上的损益特征的认识和要求。

但有两点需要注意:其一,无论损还是益,无论递增还是倒减,都是既有损,又有益,是损益的统一。“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说的正是事物运动的这种情况。其二,发展是辩证法的核心内涵,递增和倒减观念正可以看成是发展观念的抽象形态。比如,《老子》发现,“道→德→仁→义”是一个道的倒减过程;而“不仁”→“仁”→“失仁”则是“仁”的运动过程;“失仁而后义”,则是仁义之间的转化运动过程。

2.价值概念

美信关系,如“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说明在现实世界里,人们对两个积极价值如美和信的认识和实践之间,并不能做到真正的统一。这能否说明在现实世界里,有些积极价值之间并不相容呢?不一定。因为,在《老子》那里,道或近于道的价值词,如和、公、正等价值就能够统一起来。由此可见,在《老子》看来,不同积极价值之间的矛盾,不是在这些积极价值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而是人们对这些积极价值的认识和实践不到位。直言之,就是对道的认识、觉悟和遵循不够。

《老子》发现的价值论上的辩证概念,又可以划分为价值评价概念和价值实践概念两类。

价值评价的辩证概念有强弱、富贫、寿夭、久暂、福祸、善与不善、美恶、难易,等等。它们又存在两种不同情况:

一类是人们追求幸福,但难以得到幸福;那就别再追求这样的目标,或者说对所谓幸福的意义进行重新理解。《老子》感叹:“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现实世界里,人们祈福避祸,往往难以如意。为什么呢?因为祸福之间本身会相互转化。稍微留意,人们会注意到,祸害边或许有幸福的因子,幸福下面可能隐藏着祸根。祸福两者之间似乎并不是体用关系,所以,没有“极”(本原、标准、理想);既然没有极,当然就没有人知道极是什么了。这样,祸福的辩证关系便如自然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之间的关系,没有方向、目的、标准,并没有发展的必然性,结果或许是互相抵消。

另外一类价值关系是人们可以追求到,如强大、富足、长久、长生等。《老子》说:“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而这种追求则有其规律性。把握这些规律进行修养,最重要的是超越一般经验认识和现实社会价值标准,上升到更加普遍、更加深入的“道”的境界。这意味着,比如,强大、富足这些价值标准,将会发生根本变革。真正强大的力量不是体力、军事实力这些物质实力,真正富足的不是金钱、财富、珠玉这些物质性的东西,而是“道”本身,是“道”支持的人生,也就是人们认识、觉悟、掌握了道以后的生产生活活动。有道的人生,才可能是真正幸福的、强大的、富足的人生。这就超越了现实人们经验认识和价值标准的局限,为现实的人们追求理想的生活指出了根本的、更有普遍意义的道路。

价值实践概念则有尚与不尚,贵与不贵,见与不见;虚心实腹,弱志强骨,守柔守弱。具体来看,就尚与不尚这一组而言,照《老子》看,“尚贤”是现实社会的人们进行价值实践(价值理想追求、价值选择、价值活动在内)的现象和倾向,“不尚贤”是《老子》认为的理想社会里人们进行价值实践的现象和倾向。之所以以此为理想,是因为《老子》发现了“不贤→贤→失贤”的关于“贤”的价值辩证运动规律。根据“贤”这一价值的辩证运动规律,贤与不贤会相互发生转化,而抑制贤向失贤转化的根本办法只能不贤;况且不贤还和道有直接的内在联系呢!于是,尚贤和不尚贤的辩证统一,自然倾向于以不尚贤统一尚贤。再就虚心实腹而言,虚是“道”的性质,实是物的性质。身体占有物质,精神则被“道”占有;在《老子》看来,这似乎是比较理想的人生状态。

3.修养概念

关于修养活动中的辩证概念,则有道与德,争与不争,欲与无欲,知与无知,情与无情,为与无为,成人与婴儿等。

这些概念的意义,还可以进一步分析。比如,关于“知”,在《老子》那里就还可以更细分为“小知”与知、知一般的道理与“知常”,如“知常曰明”“知常容”等。在这种情况下,知与无知的辩证关系,也应具体化为无知与小知、知一般的道理的关系,具体化为无知和知、知常的关系。前者接近于《老子》的“复归”式,而后者则接近于黑格尔所谓同一关系。

关于修养辩证概念的统一,依照《老子》看,应为争无争、欲无欲、知无知、情无情、为无为、成人反成婴儿等。仿照“为无为”说,则“知其雄,守其雌”,即雄无雄,即雄其雌也。雌、弱、无争、无欲、无情、无为等,皆道的别名。换言之,争、欲、知、情、为等追求活动,皆应指向道,而不是世俗的功利物。而统一起来的修养概念,在时间上也会具有道的永恒性,表现为人生的“没身不殆”。即是说,人的身体会结束,但他留下来的精神依然影响着后人,换言之,他所认识觉悟的“道”却永不停息。这是《左传》“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思想的道家表述。

三 《老子》的事物转化观

《老子》进而揭示了“道”的运动的转化规律——“反”,如“正言若反”之类。他还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反”就是向着相反的方向转化,“弱”就是无力的样子,指“道”具有抽象性。这说明《老子》认识到辩证运动规律是抽象的,非人的感觉、知觉所能把握;它也认识到事物的运动规律主要特征是一种“反”的转化形式。

转化是事物运动的形式。它指一事物自身的演变、发展和衰亡过程,也指一事物转化成为另一种存在形式的事物,如水变为蒸汽或冰。关于事物的运动转化,《老子》特别发掘出几种事物运动转化的形式。

一是“无正”式。AB二事物,相互转化,并不以哪一方为主。如祸福相倚,对于两者互相转化的最终方向,《老子》比较慎重,以为“孰知其极”,还进一步断定其“无正”。以现在的科学眼光看,“无正”式转化,多为无生命事物的转化形式;偶然性在其中占据重要地位,人的主体性地位不高。

二是“复归”式。AB二事物,A转化为B,如万物复归于无极。在这种形式里,B总是道,或者是道的存在形式,或者是指向道的事物,A则总是作为道所“生”的事物而围绕道而运动、转化,“道者万物之奥”。这种辩证形式,可谓后来体用思维的萌芽;和儒家的体用思维可以互相沟通。后来理学家受到《老子》的影响,有体用思维色彩的“复归”式,便成为其主要的思想内容。

三是“相和”式。AB二事物,并不互相转化,但也处于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中,如“音声相和”,共同构成道的世界整体。在“相和”式里,有两种情况:其一是道自身就是“相和”的,与人的主体性无关;其二是人通过“道”的修养而达到“相和”境界,如长生久视,如小国寡民等,人的主体性实际上已经挺立起来、突显出来。儒家其实也受到了这一思想的影响,如孔子的“和而不同”思想、《中庸》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中和”思想等,就是代表。

可见,《老子》的转化思想借助儒家的主导地位,而逐渐演变成为中国古代辩证思维的主要思想内容,构成古代体用、和而不同辩证思维的主体,值得充分肯定。

关于事物的转化问题,《老子》还认识到事物转化的条件。它发现的这些条件有客观条件,也有主观条件,还有主客观统一的实践的条件。但所有这些条件能够起作用,又都以道的存在及其作用为终极的、最初的逻辑前提、依据和现实的支撑。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转化条件能够起作用,转化规律能够成为规律,端赖道的支持,甚至可以说就是道自身的规范性在现实经验世界的表现。如果这一推断能够成立,则由此也可以说,将《老子》的“道”理解为只是我们经验能够认识到的事物运动规律,就只见到了“道”的表象,而没有见到其本真。同时,也说明《老子》关于转化的思想,主要的方面,仍然是体用思维和和而不同思维,“无正”式不占主导地位。

四 “若”的辩证意义

《老子》对道的不同于现实世界的特征很清楚,非常自觉。他说,他为了表达“深不可识”的道,只能“强为之容”。有哪些?“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其若凌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浊,澹兮其若海,浑兮其若止。”“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类,上德若谷,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后人仿照此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而有“大智若愚”等说法。

“若”正是《老子》为了描述道而常常“强”而用之的词语。从辩证法角度看,“若”一词在《老子》一书中有其特别的意义。其实质是现实的人缺乏道的眼光,因而混淆黑白的表现。

它还进而提出了“明道若昧”、“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正言若反”等辩证命题。“若”,像也,似乎也。总结这些辩证命题,我们可以发现,有以下特点。

第一,辩证命题中“若”的前置词总是“道”,或与“道”相关的性质、功能、作用,其后随的总是现实世界的东西,而且与经验认识、世俗的价值观相联系。意思是,以现实的经验眼光看,对象似乎有缺陷、不足、弱点;但其实并非如此,甚至完全与经验认识相反,与世俗的价值观相反。

第二,在认识方法和表达上,自上而下地看,由道的角度看现实世界,并用现实世界有形有象的事物乃比喻“道”的特性。

“上善若水”,是《老子》中关于“若”的另一种命题。这和上述辩证命题不同。它不是将道和现实世界置于对立地位来进行表述,而是将道和现实世界看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来进行认识和表达。从认识方法看,这是一种由体观用的认识方法。这种认识方法属于中国古代哲学长期盛行的形而上学本体论方法之一,是体用辩证法的一个部分。从表达方式看,这是为了符号表达易于理解的原因,而设计的一种表达方式。与此类似的还有:“天之道,其犹张弓欤!”“犹”,若也。道是某种中、正、公、平、善、安的东西。太左,右一点;太右,左一点;高低、上下、有余和不足亦然。道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的中道,是不左不右的正道,是万事万物的标准,它自身则公正、善良、安静而平安。但表达起来却有困难。孔子则说,“中庸”是至德,“民鲜久矣”。一般人之所以“鲜”于把握中庸,既有认识的原因,也有表达的原因。《老子》用“若”来表示道,希望让一般人也能够认识那高明的道,可谓煞费苦心。

还需要注意,对于道,《老子》有时也不用“若”,而直接进行描述,如用“我独”和俗人的都如何如何相对而言,并且将“我独”说得是昏昏、闷闷,而俗人都昭昭、察察,又是一种反话。其实老子本人是最清楚的,相对于他的脑子清楚,俗人们只能称为昏昏、闷闷。但《老子》却反过来,不再用“若”这样的词来掩饰自己的含蓄,而是用俗人自以为是的口吻来描述两者的区别,起到反讽的效果。

五 对事物辩证运动规律的精彩描述

《老子》对事物之间转化情况的描述还有些抽象,但已经触及事物的运动过程及其运动规律问题。《老子》辩证观最精彩的地方,在于它对事物辩证运动规律的直观,如“反者道之动”,如“有无相生,难易相成”等,也在于它对事物辩证运动过程的描述。

比如,它写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物壮则老”,这些都反映出《老子》作者具有高明的历史意识,体现出《老子》作者具体入微的观察能力、很强的文字凝练和运用能力。这些描述已经成为我国古代思想文化中的名言隽语。

精彩之处还在于,《老子》直观到了事物运动变化的一些原因,并提炼出“夫唯……是以/故……”的逻辑形式。比如它说:“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夫唯不争,故无尤”、“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无尤”,还只是消极的自保;“新成”,则是积极的创造新成就。“蔽”而能“新成”,老树可以发新芽,贞下能起元,落后了能赶上,衰弱以后能复兴,而其关键在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运用和遵循认识到的历史规律处理现实问题,其中包含的历史发展的辩证道理当然十分重要。在这里,《老子》似乎已触及创造新生事物、推动历史步伐的规律性因素。

至于《老子》对事物发展最后走向的描述,“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之类,猜测万物最终“复归”到其“根”本处;这种有形而上学色彩的论断,反映出当时科学水平下人们认识事物的能力及其局限。至于以此论断为基础,论证人也应当像万物一样,复归到人的根本——“道”处,提出一套相应的形而上学“道”论系统,这却是有形而上学信念色彩的言论了。尽管如此,这种信念,却超越了当时天命鬼神崇拜的水平,达到了理性认识世界的高峰,从而深入地影响了中国古人的思想几千年。

关于社会政治人生,《老子》也有许多细微的观察和精彩的描述,如“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对人生现象的描述,蕴含着人生的智慧。又如它发现,“师之所在,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军队、战争对社会产生的消极影响,得到深入刻画;反战的意识也潜藏在其中。

最深刻的是,《老子》发现了人性异化带来的文化异化现象,它对价值异化的现况描述得最多,给人印象最深。比如它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就揭示了在现实社会里美异化为恶、善异化为不善的现象。这种价值异化现象这样普遍,以致人们难以分清真正的美与恶,混淆黑白,颠倒是非,成为常态,出现“美之与恶,相去若何”的情况。此外,在社会政治上,国家治理本来需要贤能的人才。但在现实中,许多贤能的人却发生了异化,或者说披着“贤”的皮,干的却是贪腐勾当;这些生动事实教育人们,抽象的“贤”的价值标准是没有现实力量的,而现实的“贤”人却把大家带坏了。所以,它提出“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等貌似激越、其实却很深刻的主张。这是因为在当时小农经济条件下,《老子》的作者还不能从正面找到克服人性异化的相应物质条件和恰当道路,只能从反面进行批判;而激烈的批判,或不免带有情绪,容易超越恰当的限度。便如泼出脏水,不料连同婴儿也倒掉了。这是一个教训,说明如果人们带有情绪认识和处理问题,理性的辩证法就会受伤害。

至于在刚柔、强弱、动静等对立关系中,断定道体的特征是柔、弱、静,似乎刚、强、动与道无关,并由此要求人们修养时以守柔、守弱、守静为本,恐怕也难以得到道的真正支持。因为道自身的特征,如果一定要用这几个词来形容,则可谓至强至弱而又不强不弱、至柔至刚而又不柔不刚、至动至静而又不动不静;道的功能,则必须经过人的认识、遵循和利用,才能真正在现实社会、人生实践活动中体现出其应有的作用,从而推动人类文明史进步。不经过人的认识和利用,没有人的主体性在其中作为前提,道的性质都只是自在的存在,对动静、刚柔、强弱的规范也是不得不如此的自然规范,道的公、平、和、善、利等价值功能也只能成为潜在存在。

(本文作者: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