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大脚
陈定方
小时候我发现我母亲和村里同龄妇女不一样,她们都是三寸金莲,而我母亲却长着一双穿38码鞋的大脚。当小脚女人走路一摇一晃轻移慢挪时,我母亲健步如飞。在那个以脚小为美的时代,多数妇女都躲不过幼年裹足的命运。我母亲之所以没被裹足成小脚女人,和她幼年悲惨的命运有关。
我母亲岀生在江南一个渔民之家,父母靠在长江捕鱼为生,她本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如果不发生意外,她将在父母和哥哥姐姐的庇护下幸福成长。但意外不期而遇,在我母亲刚学会走路那年,她的两个哥哥,两个姐姐在甲板(连接渔船和江岸)上玩耍时,不幸甲板侧翻全部掉进了长江,我母亲因为太小爬不上甲板才保住了一条命。她的父母一下失去了4个孩子悲痛欲绝,先后在自责悔恨中离世,我母亲一岁多就成了孤儿。
成为孤儿的母亲被一个叔叔收养,叔叔家自己也有几个孩子。当时女孩一般4到5开始缠足,而我母亲四五岁却学做家务了,寄人离下的日子本来就艰难,生活困顿的叔叔、婶子那还顾得上为她裹足。我母亲成天忙于洗衣做饭干家务,虽然辛苦,却免去了裹足之痛。
母亲在叔叔家长到13岁时,被送到江北当童养媳,后来成为我的母亲。母亲的大脚为她后来参加生产劳动,哺养子女发挥了优势作用。
在旧中国,妇女缠足流行近千年。据考证,裹足开始于北宋,兴起于南宋,女孩从四五岁起,开始用长长的裹脚布一层层将脚缠绕定型,然后穿上特制的鞋使其畸形变小,并以此为美。把一双本应该自由生长的脚,生生用残酷的方式裹成三过的长度,期间所受的痛苦实在是让人难以想象。俗话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不管历代文人如何妙笔生花,夸赞小脚之美,但终究改变不了妇女们忍受身心双重痛苦的事实。
而女人们从最开始的抵触到认命,再到自觉自愿,最后发展到以自己的小脚而满足炫耀,也不过是为了迎合男人的需求,以求生存而已。当年河南安阳流行一首歌谣:“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馍,就辣子”。
后来康有为向光绪皇帝上书,要求废除妇女缠足。他说要想强国,必须废除缠足之习俗,否则,占人口一半的妇女不能为国所用,所生下的子女也是病而弱,国家怎么可能强盛。四年之后,慈禧太后终于颁布诏书,废除了妇女缠足习俗。在中国以小脚为美这一留行近千年的审美终于仍进了历史的垃圾箱。
我为母亲的大脚感到骄傲,她凭借一双大脚成为生产队主要劳动者,成为家里顶梁柱,凡男人能干的农活,我母亲都能干,凡男人干不了的活我母亲也能干。尽管青年时被人笑话脚大,但后来脚大却成为她的优势,走路、干活总把那些小脚女人甩在身后,让她们羡慕不已。
作者简介:陈定方 湖北荆州人,中共党员。铁路退休员工,爱好文学音乐。
(完)